检察被指责侵犯人格 停止晚9时以后的深夜调查

发稿时间 2019-10-0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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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察机关决定在被指责侵犯人权的晚9时以后废除“深夜调查”。大检察厅7日表示:“为了保障人权,原则上决定废除‘晚9时以后对事件相关人士的调查’。”

大检察厅接着补充说:“计划仅限于被调查者或辩护人提出‘书面’要求,并得到各检察厅人权保护官许可等例外情况,允许在晚9时以后进行调查。”他还解释说:“即使上诉时效和逮捕时限临近,也可以进行深夜调查。”

此前,检察机关通过《人权保护调查准则》原则上禁止午夜以后进行调查,但如果被调查者方面同意,将得到人权保护官的许可,例外情况下,午夜以后也可以进行调查。

但是考虑到被调查者阅览调查书的时间等因素,事实上检察机关的调查只能持续到第二天,因此不断有人指出这属于人权侵害。

实际上,去年有1000多名国民在午夜之前接受了深夜调查。据民主党议员宋基宪面临国政监查从法务部获得的资料显示,去年过了午夜到凌晨接受深夜调查的人达1155人,与2016年(1459人)和2017年(1088人)相比没有减少。

现行法律禁止深夜调查。法务部训令《人权保护调查准则》第40条规定,检察官必须在子夜之前结束对嫌疑人等案件相关人士的调查。

但是,如果是接受调查的人或者他的辩护人同意、公诉时效即将结束、在逮捕期间判断拘留与否、需要迅速调查等合理理由,人权保护官会允许进行深夜调查。

另外,文在寅上月30日听取法务部长官曹国的业务报告时指示尹光雄说:“希望检察机关尽快制定并提出检察机关改革方案,加强检察机关刑事部、公审部并修改涉嫌事实宣传准则等。”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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