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2014年韩国公司的海外留存收益为3211亿韩元,2015年为4632亿韩元,2016年3852亿韩元,2017年4633亿韩元,2018年达5606亿韩元,基本上呈上升趋势。与2014年相比,四年间增加74.6%,年均增加18.6%。此外,统计显示,韩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从2005年的53亿美元增至去年的498亿美元。同期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规模从103亿美元增至164亿美元。
朴明载指出,居民原则征税方式是导致韩国公司海外留存收益和海外直接投资额增长的原因。居民原则,即居住国对母公司的外国来源所得征税。因此,韩国企业多在法人税较低的海外设立子公司,积累留存收益,进而避免缴税。目前,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中,采用居民原则征收方式的国家有韩国、爱尔兰、墨西哥等五个国家。
朴明载表示,应将征税方式改为对外国来源所得不征税的“地域原则”,引导海外留存收益流入国内,同时大幅降低法人税率,提高国际税收竞争力,刺激国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