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政府再就劳工个人对日索赔权表态

发稿时间 2019-08-13 08:00
"강제징용 판결, 2005년 민관공동위 연장선"…개인청구권 유효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外交部相关人士12日表示,韩国大法院判处二战时期劳工对日索赔胜诉与2005年民官联委会对强征劳工问题的定性是一脉相承的,联委会同样认定韩籍劳工个人的索赔权并不因国家之间签订的1965年《韩日请求权》而消灭。

2005年,卢武铉政府组建民间与政府人士参与的联合委员会,重新审视日本强征劳工问题,时任总理、现任共同民主党党首李海瓒与前大法院院长李容勋任共同委员长。

联委会表示,当时的请求权协定不是处理针对日本非法殖民的赔偿请求权,而是根据《旧金山条约》提出的财政和民事债权债务解决。去年大法院的判决也承认了强征劳工对日本企业有个人赔偿请求权。

该人士认为,大法院的判决与委员会2005年提出的主张相悖的说法欠说服力。委员会发布结果以后,国务总理室公布的资料表明,请求权协定只反映了政治赔偿,明确规定了被强征受害劳工个人可以向日本索赔。

联委会2005年在对韩日谈判相关外交文件进行分析后,认为日军“慰安妇”、萨哈林同胞、原子弹爆炸受害者问题并未包括在《韩日请求权协定》中,但未提及强征劳工问题。因此,外界误以为政府认为劳工问题得到解决。但实际上,政府当时也认定劳工个人有索赔权。
 

韩国外交部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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