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受贿案二审获刑5年追缴1500万元

发稿时间 2019-07-25 17:19
据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25日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追缴2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573万元),较一审的6年和33亿韩元有所减少。朴槿惠当天缺席判决。

朴槿惠涉嫌从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合谋3名亲信,从前后3任国家情报院院长处收受35亿韩元的特别经费。法院在一审中判定朴槿惠受贿嫌疑不成立,但认定国库损失嫌疑有罪。二审认定青瓦台挪用特别经费罪名成立,但国库损失嫌疑不成立。

《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国库损失嫌疑只有在挪用人为“会计关系职员”时方可成立。二审据此判定,国家情报院院长和朴槿惠不是会计关系职员,因而不能对其适用国库损失嫌疑。法院最终对朴槿惠适用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量刑较一审有所减少。

由此,朴槿惠任内非法行为案件二审全部结束。朴槿惠在亲信干政案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和罚金200亿韩元,此案正在等待大法院(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朴槿惠还涉嫌介入新世界党(现自由韩国党)党内公推案,二审被判2年有期徒刑。由此,朴槿惠的二审刑量总计32年。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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