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中将检查高额逃税等涉及整个社会的违法行为和特权问题,并集中讨论相关对策。与此同时,会议中还将讨论第三次会议时列入清算对象的“九大生活积弊”的改善方案。
所谓“九大生活积弊”包括学社和幼儿园腐败、公共机关雇用腐败、公共领域的不公平、补贴供求不公平、地方自治团体许可审查腐败等地方土生土长的腐败、域外逃税和为继承财产的变相偷漏税、包括保险诈骗和无资格医疗行为在内的疗养医院不正之风、工会和施工单位之间的金钱不正之风以及非法转卖预售权等再开发和重建腐败、安全领域腐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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