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日本向韩国发送外交公函,要求依据《韩日请求权协定》将韩籍二战劳工对日索赔胜诉判决诉诸仲裁。1965年签订的《韩日请求权协定》规定,韩日可组建包括第三国委员在内的三人委员会仲裁无法通过外交渠道解决的争端,且从对方国家接到仲裁要求的30天内需各自任命委员,并在之后30天内指定第三国委员。然而,其前提是一方是否响应对方的提议。
韩国外交部发言人金仁澈1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日方的上述仲裁提议表示,韩国政府在尊重大法院判决的立场下,综合考虑治愈受害者伤痛以及面向未来发展韩日关系的必要性,慎重处理该问题。对于韩国是否组建仲裁委员会,金仁澈表示无可奉告。韩国上月20日接到公函时也曾表示将综合考量慎重研议,时隔一月,立场无明显变化。
《产经新闻》分析称,韩方实际上拒绝了日本提出的要求,日方未看到韩方对改善两国关系采取的具体行动,双方很难进行有实质进展的首脑会谈。
日本外务省此前称,在G20峰会中安倍晋三将只同部分领导人举行首脑会谈。韩国外交部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关于韩日首脑会谈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