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审判决不同,法院二审判决认为,2015年底韩国和日本之间发表的关于慰安妇协议的协商文件不公开是正当的。
在此前的一审中,为确保国民的知情权和国政运营的透明性,认为公开文件是正当的,但在二审中,认为不公开文件更有利于国家利益。
18日,首尔高等法院行政3部(部长审判员文龙善)在宋基浩律师以外交部长官为对象提出的“取消非公开处理信息的诉讼”上诉审中推翻一审判决,驳回了宋基浩的请求。
虽然法庭没有解释宣判理由,但有分析认为,如果公开文件,可能会对韩日外交关系产生严重影响。
外交界人士称,要求公开不是30年前,而是4年前达成协议的过程,可能会引发与对方国家的外交摩擦。据悉,此前外交部也向法庭转达了上述内容。
对于二审判决,外交部当天表示:“政府此前一直按照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政府将虚心接受慰安妇协议的程序和内容上的问题,继续努力治愈受害者的创伤,这一立场没有改变。”
同时,他还补充道:“我们政府将竭尽全力,竭尽全力恢复这一问题的本质——被害者的名誉和尊严,治愈她们心灵上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