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修改永居权延长条件 持有人需定期在韩居住

发稿时间 2019-04-18 14:22
법무부 "영주권자, 국내 의무 거주기간 설정 검토"
据韩国法务部17日消息,政府内部正在讨论修改签证资格延长规定,获得永久居住权(以下简称永居权)的外国人今后可能需要在一定周期内在韩国居住才能保持签证有效。

法务部表示,此前有外国人取得永居权之后长期居住在海外,仅在地方选举时返回韩国行使选举权,修改后的规定将改善这一现象。法务部方面表示,通过巨额投资可以获取永居权的政策会导致永居权的发放出现问题,所以政府将讨论发放对象、义务居住时间等详细问题。

2018年2月28日,韩国《出入境管理法》修订案获国会通过,拥有韩国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每10年要更换一次新居住证,违者将面临2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修改后的法律并没有要求外国人必须在韩国居住。此前,韩国永久居住权没有有效期,这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制度不同,因此,韩出入境事务管理部门难以掌握拥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生死、居住地等情况。

韩国从2002年开始开放永居权申请,截至今年2月底,已经有107个国家的14.3998万名外国人获得这一资格。
 

资料图片:2019年1月,韩国法务部向一名斯里兰卡籍劳工尼莫(音,左)颁发永久居住权签证,以奖励他在一场大火中不顾生命危险救出一名老奶奶。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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