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务部26日介绍了新版国籍法施行令及施行规则等。今后获准入籍或恢复国籍的外国人需参加国籍证书的授予仪式,进行宣誓,以培养归属感和爱国感。宣誓和国籍证书的授予工作由法务部长或出入境及外国人官署的长官进行。因疾病或事故等原因无法参加宣誓的人员需提前提交情况说明书。
另外,目前外国人如果要进行一般归化,必须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国会议员、地方政府长官、法官及检察官、律师、教授、5级以上的公务员等)写推荐信。
根据新修订的国籍法,归化申请人的同事、邻居、里长等与申请人一直保持连续关系的韩国国民,不论职业及社会地位,都可以提供推荐信。
归化条件中“品行端正”一项也确立了具体的判断标准,包括遵纪守法,没有被判处过监禁以上的刑罚等。
明年起,外国人如果要申请一般归化,还必须先拿到永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