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实行52小时工作制 制度落实有差距

发稿时间 2018-12-11 15:15
'주 52시간 근무' 적용기업 4곳 중 1곳 "초과근로 여전"
韩国实行52小时工作制将近半年,调查显示,4家企业中仍有1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七成企业由于工作时间缩短,导致管理混乱,人工费上升,经营出现困难。为解决相应问题,政府继续推行弹性工作制。

韩国自今年七月开始推行52小时工作制,大韩商会11日面向受此规定影响的317家大中企业展开调查,结果显示24.4%的企业实行每周52小时工作制后,仍有超时工作情况。这比8月韩国雇佣劳动部公布的调查结果(16.4%)高出8个百分点。本月底过渡期就将结束,这样的调查结果反映出制度尚未完全被落实。

大韩商会表示,有超时工作现象的企业多是因为研发工作出现临时加班的情况。部分企业甚至表明,为在截至日期前完成项目,短时间内无法避免超时工作的情况。

此外还有71.5%的企业表示受52小时工作制影响,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具体来看,32.7%的企业认为“管理工作时间有困难”,占比最多。31%的企业表示“无法定时完成项目、研发进程滞后”,15.5%的企业认为“额外人工费成负担”,14.2%的企业表示“工作强度加大,职员出现不满”,6.6%的企业认为“员工间沟通变少”。

为解决52小时工作制带来的不良影响,大韩商会就应对方式进行了调查。59.3%的企业认为应当“严格管理工作时间”,46.3%的受访企业选择“弹性工作制”,32.8%的企业选择“雇佣新员工”,选择“引入自动化设备”的企业占19.5%。

对于需要引入的制度,48.9%的企业选择了“弹性工作时间制(计算时间段里的每周平均工作时间需为52小时,最多每周可工作64小时)”,占比最多。40.7%的企业选择“选择性工作时间制(计算时间段里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52小时即可,每周最多可工作时间无限制)”,17.4%的企业选择“按量工作制”。

选择弹性工作制的企业中,58.4%的企业主张应当“延长计算时间段”,现行规定弹性工作制最长时间段为3个月,管理层要求延长该时间至6个月甚至1年,工人阶级则持反对意见,认为会导致工人薪资减少,健康恶化。

虽然企业多认为需要引入弹性工作制,但实际引入相关制度的企业并不多。调查显示,引入“弹性工作时间制”的企业仅占23.4%,引入“选择性工作时间制”的企业占21.8%,引入“按量工作制”的企业仅占9.2%,

大韩商会表示,大中企业都困难重重,可以想见中小企业困难更多。与其靠时间解决一切,倒不如政府准确把握民间诉求,制定相应对策。企业也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劳动者工作满意度。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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