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法制司委员会成员、自由韩国党议员李恩宰29日表示,韩国法务部《电子脚镣佩戴者再犯情况》报告书显示,自2014年至今年7月,佩戴电子脚镣者再犯案数达271件,2014年48件,2015年53件,2016年58件,2017年66件,2018年7月为止为46件,呈逐年上涨趋势。平均每年再犯案数达56件。
性犯罪者剪断电子脚镣逃跑的情况为2014年9人,2015年11人,2016年18人,2017年11人。
李恩宰认为,电子脚镣佩戴者每年再犯案数逐年上升,急需政府制定对策,解决这一问题。此外,管理人员不足问题也需解决。以7月末数据为准,平均1名职员需要管理18名佩戴电子脚镣者。
韩国法务部自2008年9月1日开始,规定有强奸犯罪的前科者需佩戴“电子脚镣”,实施24小时的定位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