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ME TOO运动能为“蒋方舟”们带来什么启示?

发稿时间 2018-07-27 16:52
중국 ‘미투’ 운동 시작될까?
中国知名媒体人章文被某女律师和记者易小荷、作家蒋方舟指控性侵及性骚扰;“自然大学”校长冯永锋被指控对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女实习生和女员工实施性骚扰;中国传媒大学一名大三学生实名举报教授谢伦灿性侵……近日,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姑娘们撕开了一个大口子。曾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性丑闻,一桩桩、一件件从口子里翻滚而出,从公知圈到媒体圈,再到高校圈,众多知名人士“沦陷”。意见领袖、知名媒体人、高校教授被扒开君子“羊皮”,露出了狼的嘴脸。

被指控者反攻,“女子诬告说”、“你情我愿说”、“荡妇说”,甚至冠冕堂皇的“社会矛盾转移说”成为他们的武器,与举报人在网络上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

男女两性在身体特点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再加上长久以来的男权文化,职场等团体中的权利分级,使得性骚扰、性暴力成为每个社会都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承认问题的严重性,并想办法最大程度地解决,才是当务之急。

传统的男权国家、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是部分中国人给韩国社会贴上的标签。性骚扰、性暴力也是韩国社会的一个顽疾,但今年,全民ME TOO反性侵运动在韩国轰轰烈烈地兴起,无数女人冲破“羞耻”、“歧视”的禁锢,大声控诉她们所遭受的痛苦,政界、学界、娱乐圈的众多“伪君子”落马,引导了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中国也可以从中借鉴一些经验。

这个社会能为遭遇性骚扰的女性做些什么?首先,需要为受害者创造一个敢于讨回公道的舆论环境。

遭遇性骚扰、性暴力不是一种难以启齿的“耻辱”,不是受害者的过错,更不是一个污点。一个有温度的社会,不该把受害者钉上耻辱柱,更请不该给施害者脱罪的特权。让“蒋方舟”们说出来,让受害者喊得比施害者更大声。

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社会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能够去应对这个问题,受害者无法从法律层面寻求帮助。韩国为此实施的政策或许也可以给中国一个参考。

在韩国公共机关的性犯罪案件中,受到惩处的不仅仅是犯罪者,如果管理层瞒报性骚扰、性暴力事件,没有尽到保护受害人的义务,疏于应对,也将受到处罚。为此,韩国决定修订《公务员惩戒令施行规则》,逐步形成制度。各机构还须分发性骚扰、性暴力事件处理手册。部门负责人等管理者须接受性骚扰、性暴力的预防教育。

为了避免对受害人造成2次伤害,韩国还将加强对警察等调查机关的教育,在警察学校等增设性别认知感受课程,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

在民间企业中,韩国将增派劳动监督官,加强对性骚扰、性歧视问题的监管,并计划修订《劳动监督官职务规定》,对因职场性骚扰引发社会争议的企业进行特别监督。

同时,韩国还在推进修订《劳动基本法》,将预防性骚扰以及性骚扰发生时采取的措施写入就业规则中。地方政府的雇佣劳动机关将运营有外部专家参与的“性骚扰、性歧视专门委员会”,落实对职场性骚扰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学校,韩国计划修订《高等教育法》,今后,各大学需义务设立性暴力负责机构。

文艺界是性骚扰问题的“重灾区”,韩国将运营常设“举报咨询窗口”,将此前接到的举报案件进行分析,制作白皮书。对于非雇佣关系的艺人间“潜规则”性骚扰,韩国计划新制定“艺术家的地位及权利保护”相关法律,尽可能地根除恶习。

性骚扰、性侵等案件面前,确实有思想陈旧、调查难、取证难等多座大山,要解决非一日之功,引导形成一个能够积极应对的社会机制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图片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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