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者反攻,“女子诬告说”、“你情我愿说”、“荡妇说”,甚至冠冕堂皇的“社会矛盾转移说”成为他们的武器,与举报人在网络上展开了一场唇枪舌剑。
男女两性在身体特点上有着根本的不同,再加上长久以来的男权文化,职场等团体中的权利分级,使得性骚扰、性暴力成为每个社会都或多或少存在的问题。有问题并不可怕,承认问题的严重性,并想办法最大程度地解决,才是当务之急。
传统的男权国家、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是部分中国人给韩国社会贴上的标签。性骚扰、性暴力也是韩国社会的一个顽疾,但今年,全民ME TOO反性侵运动在韩国轰轰烈烈地兴起,无数女人冲破“羞耻”、“歧视”的禁锢,大声控诉她们所遭受的痛苦,政界、学界、娱乐圈的众多“伪君子”落马,引导了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中国也可以从中借鉴一些经验。
这个社会能为遭遇性骚扰的女性做些什么?首先,需要为受害者创造一个敢于讨回公道的舆论环境。
遭遇性骚扰、性暴力不是一种难以启齿的“耻辱”,不是受害者的过错,更不是一个污点。一个有温度的社会,不该把受害者钉上耻辱柱,更请不该给施害者脱罪的特权。让“蒋方舟”们说出来,让受害者喊得比施害者更大声。
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社会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机制能够去应对这个问题,受害者无法从法律层面寻求帮助。韩国为此实施的政策或许也可以给中国一个参考。
在韩国公共机关的性犯罪案件中,受到惩处的不仅仅是犯罪者,如果管理层瞒报性骚扰、性暴力事件,没有尽到保护受害人的义务,疏于应对,也将受到处罚。为此,韩国决定修订《公务员惩戒令施行规则》,逐步形成制度。各机构还须分发性骚扰、性暴力事件处理手册。部门负责人等管理者须接受性骚扰、性暴力的预防教育。
为了避免对受害人造成2次伤害,韩国还将加强对警察等调查机关的教育,在警察学校等增设性别认知感受课程,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
在民间企业中,韩国将增派劳动监督官,加强对性骚扰、性歧视问题的监管,并计划修订《劳动监督官职务规定》,对因职场性骚扰引发社会争议的企业进行特别监督。
同时,韩国还在推进修订《劳动基本法》,将预防性骚扰以及性骚扰发生时采取的措施写入就业规则中。地方政府的雇佣劳动机关将运营有外部专家参与的“性骚扰、性歧视专门委员会”,落实对职场性骚扰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学校,韩国计划修订《高等教育法》,今后,各大学需义务设立性暴力负责机构。
文艺界是性骚扰问题的“重灾区”,韩国将运营常设“举报咨询窗口”,将此前接到的举报案件进行分析,制作白皮书。对于非雇佣关系的艺人间“潜规则”性骚扰,韩国计划新制定“艺术家的地位及权利保护”相关法律,尽可能地根除恶习。
性骚扰、性侵等案件面前,确实有思想陈旧、调查难、取证难等多座大山,要解决非一日之功,引导形成一个能够积极应对的社会机制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