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务总理李洛渊表示,韩国73.3%的职场人士有过被刁难的经历,12%的人几乎每天都被刁难,这样的韩国是不能发展成先进社会的。所有的职场人士,特别是管理层,对这个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
政府表示将加强对施害人的处罚力度。当前,除了暴力及性暴力等外,没有法律明确禁止一般性的职场刁难行为。政府计划把“禁止职场刁难”作为一条义务,明文写入《劳动基本法》,再发生类似情况时,将对施害人处以刑事处罚。政府相关人士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制定具体标准,但如果不当行为每周发生1次,且持续了6个月以上,将被定义为刁难行为。
职场刁难的行为具体包括对身体的暴力伤害、威胁、过分地工作监督、不公平的工作安排、限制休假、辱骂、使用威胁性或侮辱性词语、有组织地孤立同事、强迫参加会餐及喝酒等。
任何遭到职场刁难的个人都可以向雇佣者举报,雇佣者接到举报后,必须进行调查。如果雇佣者对举报人进行报复,最高将可被判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