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兼演员朴有天因其饲养的宠物狗咬伤友人被控告。
据警方及娱乐圈知情人士17日消息,2011年朴有天友人A某在朴有天家中被宠物狗咬伤,长期治疗后仍留有后遗症,日前A某向江南警察署控告朴有天。
据悉,A某曾与朴有天所在经纪公司经纪人有一些交情,当时朴有天母亲又向其道歉,于是A某并未控告朴有天。但由于A某眼周被咬伤,留下严重后遗症,故决定采取法律手段。
对此朴有天所属经纪公司C-JeS Entertainment相关人士表示,据了解,朴有天方面不仅支付了医疗费也已向A某道歉,但近日被要求赔偿12亿韩元。公司进一步了解事件原委后,将努力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