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限制转卖新婚夫妇公共住宅 获得住宅10年内不得转手买卖

发稿时间 2008-04-22 18:14
  若将在首尔近郊的住宅提供给新婚夫妇的话,那公共住宅在10年内不得转卖,而民宅则是在7年内不得转卖。
  另外,新婚夫妇收养的子女也按亲生子女来看待,所以也具备获得住宅的资格。
  日前,国土海洋部表示,为了可以将住宅首先提供给那些低收入的新婚夫妇,他们准备了“提供住宅规则”的改订方案,并在不久的将来正式立案。
  根据李明博总统一年内提供12万套住房的承诺,政府制定了适合新婚夫妇使用的住宅规定,政府计划为5万套住房提供特别住宅,还将让7万套住房购买基本住宅,并支援承租金。
  在为新婚夫妇特别提供的5万套住房中,3万5千套是租赁住宅,还有1万5千套是分配住宅。
  因为租赁住宅是新婚夫妇用,所以不适用于其他的提供规定,国土海洋部计划制定和租赁住宅一样的规定。
  1万5千套分配住宅中也包括公共住宅和民宅。
  从面积来算,专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属于小型。于是公共住宅是提供请约储蓄加入者,而民宅则是提供给请约住宅的加入者,以及请约存款加入者中的一部分人(专用面积在85平方米以下,另外专用面积超过85平方米,但在102平方米一下的住宅请约帐户加入者)。
  国土海洋部打算在以首尔为中心提供一些小型住宅, 而且新婚夫妇会在离公司很近的地方找房子。
  对于新婚夫妇用住宅同样适用于一般的公寓。
  对此,新婚夫妇在首尔区域内优先获得公共住宅的话,10年内不得转卖,而民宅是7年内不得转卖。在地方,民宅的转卖没有限制, 而公共住宅将推进适用1年的方案。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기사 이미지 확대 보기
닫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