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考虑到大部分中小企业仅会依照现行法律给男性提供3天带薪陪产假,因此为减轻带薪陪产假时长增加给中小企业带来的负担,政府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劳动者提供5天的“配偶产假工资”。新规定将从下月1日起生效。
此外,家中拥有8岁以下(或小学2年级以下)子女的劳动者可申请缩短劳动时间的“育儿缩短劳动时间”制度也将自下月1日起变更。现行法律规定,育儿休假和与育儿期缩短劳动时间的合计使用时长最多为1年,但新修订案规定育儿休假与育儿期缩短劳动时间可分开使用,各为1年。拥有8岁以下子女的劳动者在两年内可使用一年的育儿休假,剩余时间可申请育儿缩短劳动时间。缩短时间也有调整,从现行的每天需缩短2至5小时,调整为可每天仅缩短1小时。申请缩短时长超过2小时以上时,第一小时需支付100%的正常工资,剩余时间支付正常工资的80%。
雇佣劳动部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此次修订,将进一步促进男性参与育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