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交易申报期限缩短至30天引争议 “提高交易透明度VS无视交易惯例”

发稿时间 2019-03-22 09:12
不动产交易申报期限缩短至30天引争议 “提高交易透明度VS无视交易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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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申报日和统计发表日之间的间距,提高统计注意水平的效果
还有人批评说,这是完全没有考虑合同期间可能发生的变数的行政便利主义想法
 

[图片=南宫镇雄记者,timeid@ajunews.com]


围绕提交到国会的缩短房地产实际交易申报期限(60→30日)法案,赞成和反对两种意见针锋相对。

很多人主张说,为了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性,有必要缩短时间,但有人批评说,这是完全不考虑实际交易当事人交易惯例的行政便利主义想法。

据国会21日透露,以民主党议员林钟成为代表提议的《关于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的法律》修订案的主要内容为,将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的修订案缩短到30天以内。但该修订案目前停留在法案审查小委员会。

业界认为,执政党和政府的讨论实际上已经结束,因此,今年上半年修改法律的问题可能会成为现实。如果修改法律,申报时间将大幅缩短一半,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力也将很大。

林钟实议员室相关人士表示:“修订法律的提议是为了提高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透明性。另外,这也是为了禁止韩方提出的‘自转交易(串通当事者之间故意提高实际交易价格的行为)’的方案的一环。”他还表示:“韩国鉴定院的统计以申报日为标准,因此,实际交易时间和统计信息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这是为了纠正这种现象,提供正确的房地产信息。”

国土海洋部的一位有关负责人表示:“就缩短申报期限问题,已经同执政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还曾于去年作为‘9.13房地产对策’的后续措施进行了讨论。我认为,签约后的30天时间已经足够。特别是通过网络进行的注册也很活跃,因此我认为不会有什么问题。”

realtoday研究员金炳基也解释说:“如果房地产交易申报期限缩短,就会向普通人提供更准确的市价及交易量信息,从而加强市场公正性,具有积极的一面。”

但是对此也有人提出了应该再进行考虑的反对意见。也就是说,这是不顾市场参与者的不便的政府本位方案。

公认中介业界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30日是从实际交易合同阶段开始到支付剩余资金为止,一马平快地进行时才有可能。交易规模大的情况下,中途资金介入的情况较多,在支付剩余资金之前,合约被解除或被取消的情况也是比比皆是。完全没有考虑到这些变数。”

他批评说:“尤其是在公认中介业界,有条件的合约经常发生,如果是这样,很有可能会被30天的界限所阻挡而被取消合约。这是一种行政便利主义的想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专业教授表示:“从观点上看,这个问题可能会成为主客前途的格局。”他还反问道:“原本合约者和中介者之间的合约是优先的,政府综合以此为基础生成的数据的做法不是正确的概念吗?”

他接着说:“但缩短交易时间可以解释为,为了方便政府确保数据,让交易当事人甘愿承受一定程度的不便。也就是说,政府可能会将大型数据用作控制整个住宅市场的手段。同时应该考虑将日期调整到30日和60日之间或提高签约者的便利程度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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