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汽车管理法,韩国各地汽车的检测命令和停驶命令行使权由各地方市•郡•区掌握。本月16日起,韩国国土交通部将把未召回车辆目录发放给各个地区自治体,各自治团体将积极督促各车主进行安全检测。
车主收到《安全检测•停止驾驶》后停驶命令即生效,车主收到通知不接受安全检测,一旦车辆起火车主将被判处一年以下徒刑或需缴纳一千万元以下罚款。预计将有1万台车辆被停驶。
另外,韩国行政安全部从15日起禁止未接受安全检测的待召回宝马车停放在政府大楼停车场内。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