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5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作出的5年刑判决,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李在镕去年2月17日被捕后,时隔近1年获释。
法院认定,三星电子赞助“幕后权贵”崔顺实之女郑某提供马术训练构成行贿罪,维持一审裁定,但非法赞助崔顺实实际控制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转移资产出境等相应指控均被否定。
去年8月,李在镕一审因行贿、贪污、非法转移资、向国会作伪证等5项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随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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