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案件频发韩民众呼吁恢复死刑执行 宪法法院时隔5年重申“堕胎罪”

发稿时间 2017-11-01 16:18
헌재는 '낙태죄' 새로 심리 중…2012년 합헌결정 뒤집을까

今年9月28日,女性团体在韩国光化门举行集会,参会者手持卡片、高喊口号,要求废除“堕胎罪”。[图片=韩联社]


不久前,韩国首尔发生了一起性侵未成年并抛尸的恶性案件。年仅14岁的女中学生A某被36岁的李某引诱服用安眠药后性侵,事情败露后,李某将A某残忍杀害并和女儿一起驾车将A某抛尸野外,该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哗然,许多网友气愤地表示李某应当处以极刑。该案件目前还在审理当中,但按照韩国法律,李某即使被处以死刑,最终也不会被送上刑场。

韩国法律虽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至今没有执行过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而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数量增加了32%。在此期间韩国社会有关恢复执行死刑、威慑犯罪的呼声不断高涨。

据韩国法治研究院2015年公布的《国民法律意识调查》显示,反对“废除死刑”的受访者占比65.2%,而赞成的回答仅占23.2%。近来恶性案件频发,有关是否应当恢复死刑执行制度的争议也再次引爆网络。

除死刑之外,有关“堕胎罪”的争论也频见报端。据报道,今年9月28日,女性团体在光化门集会,要求废除“堕胎罪”、保护女性的自我决定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截至上月30日约23万人向青瓦台请愿,要求废除“堕胎罪”,据法律界1日消息,宪法法院已经受理了有关请愿,并正在对有关法律法规定否违宪进行审理。

韩国《刑法》第269条第1项(“自主堕胎罪”)规定,孕妇在堕胎后将面临1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最高200万韩元的罚款,270条第1项(“同意堕胎罪”)则规定,医生在征得孕妇同意并进行堕胎手术后,将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在2012年8月,韩国宪法法院曾对“堕胎罪”有关规定是否违宪进行过裁决,但8名宪法法官中只有4人认为“堕胎罪”违宪,未能得到6名以上法官的同意,法院最终判决“堕胎罪”不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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