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日对涉嫌与男团BIGBANG成员T.O.P(崔胜铉)共同吸食大麻的练习生韩某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决结果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并进行120个小时的药物治疗和保护观察,处罚87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000元)。
韩某于去年7-12月期间因涉嫌4次购买大麻9克,在家中7次混入香烟或以液体状态吸食被起诉。而追加起诉是因其在接受调查的同年10月份,仍两次服用LSD。
另外,警方还掌握了韩某在涉嫌吸食大麻接受调查的过程中,仍与崔某共同吸食的事实。崔某去年10月9-14日4次与韩某吸食大麻,涉嫌违反毒品管理法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