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团拒绝青岛双星降价要求 锦湖轮胎收购案或告吹

发稿时间 2017-09-06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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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韩亚集团会长朴三求  图片=网络]


5日,锦湖轮胎债券团举行股东协议会,决定拒绝青岛双星提出的降低收购价格请求,锦湖轮胎的收购计划很有可能将重新回到原点。债权团已经这一决定通知青岛双星,若双星不接受债权团的决定,可要求重新谈判,如接受这一决定,锦湖轮胎收购案将最终流产。

债权团要求锦湖轮胎及锦湖韩亚集团在12日前提交改善集团资金流动性的方案,若债权团认为锦湖韩亚提出的方案有所欠缺,则有权解除包括会长朴三求在内的锦湖轮胎高管的职位并追究高管的责任。

锦湖轮胎是为韩国第二大轮胎企业,在韩国、中国、美国、欧洲拥有5大研发中心,并在韩国、中国、美国、越南拥有8家工厂,曾位列全球十大轮胎企业之一,也是韩国唯一一家生产战斗机轮胎的企业。但受返炼胶事件的影响,2010年以后陷入长期亏损。内部劳资矛盾也十分严重,2015年8月,锦湖轮胎曾爆发大规模罢工,造成近半个月的停产,引发巨大的经济损失。

业界分析认为,青岛双星提出重新谈判的可能性不大。青岛双星最近以“锦湖轮胎大幅度亏损”为由,希望将收购锦湖轮胎42.01%股份的价格从9550亿韩元降至8000亿韩元,降幅约16%,若锦湖轮胎的业绩在第三季度仍未大幅改善,则将收购价格在此基础上再次降低800亿韩元。双星还表示提出降价的要求是根据此前与债权人签署的股份并购合同(SPA)中,“若被并购企业在签署合同后发生重大盈利问题,则并购企业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的内容。债权团认为这些要求过于无理,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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