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轮胎收购案再添变数 债权团接受朴三求商标使用方案

发稿时间 2017-07-27 14:31
금호타이어 채권단, 박삼구 회장 원안 사실상 수용
 

[本月25日,光州市民团体协议会、光州全南女性团体联合、光州进步连带等光州地区市民团体在产业银行光州分行前举行集会,呼吁停止出售锦湖轮胎。图片=韩联社]



青岛双星收购锦湖轮胎再添变数。今年5月,锦湖韩亚集团会长朴三求拒绝青岛双星提出的“锦湖轮胎”这一商标的使用方式,提出苛刻的商标使用条件不断加价,让并购案陷入僵局。26日,产业银行召开股东协议会,债权团决定接受朴三求提出的“商标使用费占销售额0.5%,使用期限20年”的方案。

青岛双星与债权团签署股票认购协议(SPA)时,提出将“锦湖轮胎”这一商标使用费率为销售额的0.2%,使用期限为20年作为收购的先决条件。商标使用费产生的差额由债券团每年向锦湖轮胎进行补贴。按照锦湖轮胎年销售额3万亿韩元的标准计算,债权团每年将向锦湖轮胎补贴最多达2700亿韩元。债权团计划同青岛双星进行协商,一次性支付数年的补贴,用于锦湖轮胎经营和维持雇佣稳定。

债券团将在本月28日完成有关商标使用条件的内部决议,随后立即向产业部申请收购国防企业许可,并将债券团目前持有的债券到期时间延长5年。

债权团决定接受朴三求的方案,预计朴三求继续拒绝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债权团提供补贴的方式,朴三求可能会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可能导致锦湖轮胎最终触手价格发生变化。

根据股票认购协议内容,债权团和青岛双星必须在9月23日之前就各项收购条件达成最终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朴三求的优先购买权将重新生效。锦湖轮胎并购案或将步入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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