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提出议案 股票发行有望开启“注册制”

发稿时间 2015-12-22 14:23
중국, 상장 인가제→등록제 전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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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22日报道,注册制改革再进一步。

12月21日,《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受国务院委托就草案内容作出说明。

这也意味着注册制已渐行渐近。

“程序化的规定是人大授权国务院,国务院授权证监会,证监会具体操作注册制改革流程,一旦今天的授权通过,即可启动改革,理论上讲明天即可发布社会意见征集,从而推进。”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此表示。

▲草案包含三方面内容

肖钢在说明中提到,根据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实际需要,草案规定了三方面内容。

首先是授权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的有关规定,实施注册制度,具体事项,包括注册机关、审核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中介机构职责以及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处罚执法等,由国务院作出安排,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草案的第二项内容是实施期限。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授权决定实施之日起算。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落实“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任务,涉及证券法相关制度的调整。证券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鉴于对证券法的全面修改涉及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针对前一时期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在证券法修改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需要一个过程。

两年的过渡期正好给了证券法修改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草案的第三项内容则是相关配套要求。授权决定实施期间,国务院要加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证监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提出修改完善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建议。

▲最快于本周末通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注册制改革相关内容提请审议后,还需经委员长会议,根据审议情况,决定是否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内部人士对此表示,不出意外,最快本周末会出结果。

尽管推出注册制迫在眉睫,但表决是否会出现一些情况,例如表决未通过。对此,朱少平认为有存在变数的可能,但可能性不会太大。

朱少平进一步解释流程称:“在人大审议时提起者是国务院,审议由人大常委会进行,常委会在大会时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人员进行说明,接着进行小组审议,审议时组成人员分成几个小组,分别进行审议,提出各种完善及具体问题,然后进行意见汇总,形成决议草案,最后经过委员长会议进行审议,表决是否认可,认可后决定提请表决,表决后,所有立法组成人员表决同意、弃权或不同意,最后公布表决结果,我个人认为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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