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近半数老人相对贫困 养老仍依靠自己或家庭

发稿时间 2015-10-20 13:47
"한국노인 일해야 산다"…근로소득 비중 절반 달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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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韩国国民年金研究院发布《各国老龄人口的收入水平及公共养老保障比较》报告,称韩国老龄人口相对贫困率接近50%,且劳动收入占全体收入的比重仅为一半,收入结构十分不合理,挣扎在贫困线上的老人如不一直从事劳动,则无法维持生计。

论文中引用卢森堡收入研究(Luxembourg Income Study),对挪威、芬兰、丹麦、波兰、荷兰、德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中国台湾及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老龄人口收入水平进行了比较。并以社会中等收入为标准,计算了各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相对贫困率。

结果显示,老龄人口相对贫困率最低的是挪威,仅为1.5%,随后依次为丹麦(1.7%)、荷兰(3.6%)、波兰(6.5%)、澳大利亚(7.6%)、英国(7.9%)、加拿大(8.5%)、德国(10.2%)、芬兰(11.7%)、美国(19.3%)和中国台湾(26.6%),韩国老龄人口的相对贫困率高达46.9%,在调查对象各国家和地区中居首。

未达社会中等收入50%的视为低收入阶层,收入为社会中等收入的50%-150%为中产阶层,超过中等收入150%的为高收入阶层。人口相对贫困率是指收入未达社会中等收入50%的人口所占比重。

由劳动收入、资产收入、个体经营收入、转让收入(包括公共转移收入和私人转让收入)等构成的老龄人口总体收入,除韩国和中国台湾以外,其余各国的转让收入占比均超过70%以上,荷兰的这一比重超过90%。

老龄人口的转让收入一般指养老金、普遍津贴、公共补助津贴等各项公共转让收入。转让收入所占比重越高,说明该国的老龄人口即使不从事经济活动,也可获得充分的养老保障。

韩国老龄人口的转让收入占整体收入比重仅为48.6%,而其中私人转让收入占整体转让收入的比重达到19.8%。大部分西方福利国家老龄人口的私人转让收入比重仅为0.1%-0.4%,说明韩国将养老问题视为家庭赡养责任的意识仍十分强烈。

韩国老龄人口整体收入中,劳动及个体经营收入比重达到49.9%,说明大部分韩国人在退休后,仍需从事劳动而赚取生活费。

报告书中总结称,在亚洲各国及地区中,韩国的经济水平虽相当高,但福利体系仍不够完善。与西方福利国家相比,韩国老龄人口的收入得不到保障,而需要依靠个人或家庭解决养老问题。韩国政府应担负起保障老人基本生活的责任,不使任何一名老人排除在福利体系之外。

(亚洲经济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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