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法律约束不胜道德约束

发稿时间 2015-04-0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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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演员王学兵因涉毒被警方拘留,这位屡获中国最佳男演员奖的夕日小生,如今却因漫天的负面新闻,牵累到将要上映的电影面临下档、话剧遭受退票。细数,他却是自去年“监狱风云”以来的第13位涉毒艺人了。

一海之隔,韩国艺人金成民也被曝出因为吸毒二度被抓,好在没有什么新的剧作即将上映,避免了一场让合作方或经纪公司“上头条”的风波。

王学兵火了一把,合作方却成了倒霉蛋;房祖名火了一把,成龙却销声匿迹一段时间;李代沫火了一把,我的歌声里却再寻不到他的声音……朱智勋大红大紫之时,被曝吸毒,便再无音信;朴春正值组合的鼎盛巅峰,被爆吸毒,至今依然淡于乐坛……东方人,一旦涉及违法、违德,很难得以翻身。

旧时中国,有人犯点错,便要大喇叭里广而告之,有杀鸡儆猴的意思,人人闲言碎语的念叨着老张和老李搞破鞋,那可能便是一种娱乐消遣。等渐渐的有了艺人、明星诸类职业,几十年后的人们就又有了新的追求——把“红卫兵”的传统延续到约束明星行为、监督明星绯闻身上,不留任何隐私的让这些“人物”赤身裸体的“公众”,得此“公众人物”之名。谁让你有名呢?你就该以付出个人生活为风光的代价,你的罪,永远罪加一等;就算没有罪,也得编点罪。不然茶余饭后,观众怕是没得聊而太寂寞。

中韩两国纵来对公众人物的道德规范要求极为严格。韩国最具反面意义的教材——刘承俊逃兵事件,几乎是年年拿出来教育适龄男青年。与其说刘承俊违反的兵役法,倒不如说他在国民心里道德审判中犯了大错。“因良心拒绝服役者”会被判刑监禁,那是法律对于身体的约束,刘承俊却是身心双重受审判,除了名声扫地,更禁足踏入韩国国土——束缚他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韩国民众心里的道德标尺。

所以,道德太重要了。身为一个歌手,你可以不会唱歌,但不能没有道德;作为一个演员,你可以不会演戏,但不能品行不端;当你什么都没有,却又想出名的时候,那好吧,你得学会作秀,假装很恩爱,假装很弱势。

文章出轨,法律制约不了,道德却审判了他;陈赫离婚,法律没说不允许,道德却将他关入大牢。文素利犯了通奸罪,受了法律制裁,可观众依然不放过她;高英旭犯了强奸罪,便就此消失。以上全部换做美国,结局只有一个,who care?因为你真的有才能,有本事。观众看的是戏,不是你的生活。

去年,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明确指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广告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都被列入暂停上映、播出范围。奇怪,演员的犯罪行为与他的演技能力要挂钩?换做普通人,一个公司不会因嫖娼而把业绩极佳的员工开除。公司要的是利益,不是社会舆论。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要的,首当是舆论?未必吧,大概只是不得不把舆论作为首要因素。一个国家的正面、积极的形象,不能通过环境、政治、经济、人民素质等等来传播,唯一可控的就是这些戏子的影响力。

韩国对公众人物的道德行为也有约束,对明星吸毒更是“零容忍”。据韩国文化部发布的资料,1975年尹亨洙、 李长熙等54名艺人因涉及吸食大麻风波,曾引发整个演艺界的动荡,其中有20人被拘留。1987年,“野菊花”的全仁权,“复活”的李承哲、高金贤等涉嫌吸食大麻被拘留,导致当时的韩国摇滚乐领军组合“野菊花”和“复活”因此而解散。至今韩国艺人涉毒事件仍时有发生。韩国《毒品类管理法》规定,凡非法使用毒品,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高额罚款。2011年1月,《人鱼小姐》男主角金成民因吸食并走私冰毒,被处以两年半有期徒刑和90多万韩元的罚款,近日再犯,演艺圈迟早将其扫地出门。

韩国演艺圈对涉毒艺人的严惩是为了正本清源,艺人吸毒被视为重大污点,很难再翻身。大部分艺人因此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不是怕那区区百万的罚款和判刑,而是怕再没有机会洗清自己在众人心中的端正形象。

法律约束竟然不胜道德约束,也就是东方人。

​文/王贞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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