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世袭经营制度:韩企的双刃剑​

发稿时间 2014-01-15 13:21

最新数据显示,三星集团和现代汽车集团的销售额在韩国GDP中所占比重高达35%。这引起了韩国社会的关注,甚至连韩国财长玄旿锡都公开表态将对这种经济力过度集中于个别大企业的现象进行分析。

同时,家族世袭经营制度也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话题。希杰集团会长李在贤日前因侵吞集团公款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法院在判词中指出:“李在贤利用个人的权力将属于广大股东的企业降格为私人财产。”讽刺的是,这一判词极为精准地点出了韩国大企业的现状。

关于家族世袭经营制度的悖论在于,一方面韩国人无法否认这种制度是韩国大企业得以跻身世界强手之林的主要功臣。而另一面,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家族经营制度也招致了显而易见的恶果。不少由家族控制的大企业和中坚企业因为一人的判断失误而经历破产风险;出于家族血缘关系,大集团子公司之间互相非法扶持、循环出资,甚至侵吞属于集团的资金来为自己谋利。

于是问题很自然地产生了:家族世袭经营制度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这种依赖经营者个人能力的制度会否在成就了辉煌之后,将企业推入失败的深渊?

以三星为例,三星电子半导体和手机崛起的神话为家族经营制度赋予了合理性。半导体事业是三星现任会长李健熙进入集团后的第一个杰作。1974年,李健熙决定收购韩国半导体公司(三星半导体前身,后被并入三星电子)。当时集团内部的反对声音十分强烈,认为半导体在韩国是没有前途的产业。截至1986年,三星半导体的累计亏损额高达2000亿韩元,而当时整个集团的年营业利润只有1200亿韩元。即使如此,三星集团仍旧将总销售额的50%投资于半导体事业。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集团所有者家族本身的强烈意志以及对集团的强大控制力,三星半导体很有可能难产。假设在专业经营人制度下,三星半导体会因为理事会和股东在高风险面前的犹疑而错过了成立时机,就算成立也会因持续的巨额亏损而被股东和理事会放弃。另外,即使首席经营者下定决心继续投资,任期的短暂也会使之半途中断。

三星智能手机的成功也与李健熙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苹果的iPhone问世以后,三星手机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一度出现了下滑。2010年李健熙重回集团执掌大权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亲自前往位于水原的研发中心,要求将智能手机以及软件开发置于第一位。
可以说,在三星从早期的三流企业迈向世界级企业的过程中,李健熙个人的意志以及经营能力显然十分重要。而三星集团特有的家族经营制度也保障了李健熙的个人意志能够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但是问题在于,开拓疆土的第一代总裁们的继承人是否具备同样出众的能力?

再次以三星为例,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三星未来的继承人李在镕存在硬伤。首先,他并未如李健熙一样为三星开创新的创收领域。尽管媒体频频曝光他与全球财界、政界重量级人物的良好关系。但是仅凭漂亮的人际关系显然很难令人信服他的“硬”实力。再者,这位三星集团的皇太子还有着一段并不光彩的失败经历,更让人质疑他作为经营者的能力。

2000年左右韩国IT业出现泡沫现象,当时的李在镕雄心勃勃地意欲将三星的事业版图扩张至网络事业。同年7月,名为“e三星”的网络事业部成立,旗下先后建立了14家子公司。然而不过一年,这项事业便告失败,李在镕也从中抽身。李在镕以及三星集团的部分人士共向e三星事业投资了505亿韩元,而这些损失却以股份收购的形式被尽数转移给各子公司。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的结构调整总部(现未来战略室)所起到的作用十分值得一提。结构调整总部负责为最高经营者收集各类信息,经营者在做出决断后又交由战略室执行,并对整个集团的执行情况进行监视和调整。在李健熙带领三星走向巅峰的过程中,结构调整总部功不可没。

而在上述李在镕的事例中,这一机构也展示了其影响力的负面作用。而这一机构的根源显然是家族世袭经营这一制度。由于集团属于李氏一族所有,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所有者的利益是凌驾于集团利益之上的。当李在镕受到质疑,而这质疑又会威胁到他作为继承人的声望之时,结构调整总部采取种种手段来将所有威胁化为无。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三星的事例只是韩国大型企业们的一个缩影。在这些企业已经能够跻身世界企业之林的时候,最值得警惕的敌人或许并非那些来自身后的追击者,而正是成就了一段成功神话的世袭经营制度,它像一柄双刃剑高高悬于韩企的命运岔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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