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老虎伤人 人之过也

发稿时间 2013-12-31 16:11

一提起老虎,我想大家都知道它是一种野性凶猛的食肉动物。然而,当这种猛兽被关在动物园里时,对人来说是否就意味着安全无忧呢?最近,发生在上海动物园的一起老虎伤人惨案再次引发人们对于问责的热议。

2013年12月17日,上海动物园的一位仅有三年就退休的饲养员被老虎咬死,这样惨烈的悲剧着实令人扼腕叹息。而更值得反思的是这已经不是当地第一次发生老虎咬死人的事件了。2010年3月,动物园里的一只孟加拉虎就曾将正在打扫卫生的饲养员咬死。那么,为何同样的惨剧在同一家动物园再次出现?虎患的背后究竟有没有人之责?

据称,涉事老虎为9岁的雄性华南虎,之前并未有过伤人记录,目前也不在发情期。事件发生在公园繁殖场,而进出繁殖场也有一定的安全操作流程。按规定,包括虎笼在内的凶猛动物馆,都要安装监控摄像头和门状态报警系统等安保装置。然而事隔三年,该笼舍的安保装置仍未到位,倘若相关保障设施齐备,该饲养员或许能及时报警,其他饲养员也能第一时间发现,而不至于到吃午饭时才想起他。正是因为保障设施不到位,才倒逼着生命走向了绝路。

无独有偶,2013年11月24日,一只饲养在韩国京畿道果川市首尔大公园的西伯利亚虎咬伤了饲养员。据相关报道,这只名为“鲁斯道夫”的西伯利亚虎,实际上由俄罗斯总统普京于2011年为纪念韩俄建交20周年所赠。而被咬伤的饲养员在事故发生15天后,最终因医治无效死亡。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饲养员们平时走动的通道,游客通道隔着一个1.5米高的铁窗门,老虎只要越过这个这铁门就能跑到游客行走的道路上。而这只西伯利亚雄虎身长达2米,可以轻松越过1.5米的铁窗门。该饲养员在事发前也曾抱怨老虎室没有任何锁定装置。

另外,令人不解的是首尔大公园方面在“鲁斯道夫”发生伤人事件后,却像往常一样公开接受游客参观,这也随即引起人们的诸多不满。游客对此担忧地表示,观赏咬人的老虎,听着都害怕,理应对咬人老虎做出处置。

其实,对肇事老虎如何处理的问题,国际上没有惯用的做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动物并非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所有因动物伤人而产生的责任,都将反映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在民事上体现为饲养者的赔偿责任,在刑事上则体现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而在尼泊尔,杀害人的老虎要被击毙;在美国,一些动物园会进行弱化野生性的药物治疗,以防范其再伤人。尽管各国没有法定惩治方案,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各国对肇事虎的处理越来越趋向宽容与科学化,这其实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趋势。

事实上,我们在哀叹饲养员不幸遇难时,一定要痛定思痛,考虑如何防止再发生此类事情,不要仅仅纠结于老虎该否“偿命”这一问题。老虎伤人,看似虎患,实为人祸,具体责任还需由人来承担。惩罚肇事老虎并不能改变他们的攻击天性,也难以“以儆效尤”。对于像关禁闭、药物治疗等事后处理措施,也仅仅适合原本温顺的动物,至于老虎这类攻击性较强的动物,不管其是否曾伤过人,都理应置于严格的制度管理和设备控制之下。 所以动物园修建一道饲养员与动物相安无事的屏障,避免类似的惨剧重演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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