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韩国学习网络执法的出发点

发稿时间 2013-09-25 17:03
本月初,中国两院明确并施行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在虚拟世界中拉上一张颇具改革意义的法网。一时间,“网络诽谤信息转发超500次可入罪”等内容在网上被疯狂转载,一时间引起热议。

近年来,中国网络社会高速发展,利用诽谤、造谣等手段满足个人需求的违法现象随之增多。最近的秦火火、傅学胜等等都是一些活生生的例子。

有调查指出,网络社会发展越快的国家,法律漏洞就越多。由于网络传播速度惊人,这些在浩瀚的网络世界里犹如星星之火般的三言两语,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仅对个人,甚至对群体乃至国家造成消极影响,因此,利用法律管理网络言论的作法势在必行。

然而,纵观中国的网络法制体系,虽说起步较慢,且人口技术大,制度和技术尚未成熟的说法情有可原,但在制订对策方向明显捉襟见肘。略显宽松且垂直的执法体系让制度在实施及后期管理上明显力不从心,反倒在某种程度上激起反效应,没有一种将其扼杀于襁褓之中的魄力。

在韩国,网络上的恶意留言现象屡见不鲜,韩语中称为“恶帖(Reply)”。如今,恶贴现象已经成为韩国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受害者不再局限于艺人,从平民百姓到政府高官,甚至整个国家,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在韩国最大搜索门户“Naver”输入关键字“恶意留言”,不乏有明星、政客等卷入谣言风波而大吐苦水的消息。去年,韩国小童星黄珉宇在鸟叔(PSY)的热曲《江南Style》中亮相而大红大紫,但后因母亲是越南人而受到不堪入耳的言语抨击。

前几年,著名韩国女星崔真实因不堪忍受网络诽谤而自杀,从而引起连锁反应,几名当红艺人相继自寻短见。

正是愈演愈烈的多米诺自杀现象,引起韩国当局的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实行网络实名制来遏制诽谤等语言攻击行为,当时被韩国媒体称为“崔真实法”。个体的死亡引出一条新法规,这在法制社会中或许并不常见。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在网络执法上的特点。解铃还需系铃人,恶意留言集中在韩国娱乐圈、政治圈等口舌是非较多之处,尤其是近来韩流影响力的空前膨胀,很多艺人自行组织活动,甚至是在政治场合集体抗议网络上的恶意留言现象。比起国家立场上的风气导向,这种方法往往能取得更大成效。

此外,韩国艺人还组织建立网络反恶意留言联盟,并起了个口号,叫“善帖运动”,意为善意留言。该运动在庞大的粉丝群体,乃至社会各界中取得强烈的响应。

总的来看,靠法律防线来阻止网络谣言和诽谤行为的滋生,确有一定作用。但社会上许多事情光靠法律,往往解决不了问题。

韩国的网络毒舌现象并不少见,但未雨绸缪的整治工作确实让人拍掌叫好,这的确与韩国优秀的网络基建,以及网络作为国家战略的根基等因素不无干系。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局实施强硬对策的同时,积极通过官民结合,以民制民等方式以同化民心,这是韩国在网络法制方式上给予中国的好例子。(亚洲经济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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