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公司自有资本大幅降低

发稿时间 2008-03-31 17:02
韩国资本市场整合法实行令,从1万亿减少到2000亿

   
 
  根据资本市场整合法(以下资整法),从明年2月设立的金融投资公司只要有2000亿韩元的自有资本,就可以从事证券业、资产运行业等所有的资本市场业务。

  这远远低于当初人们预测的自有资本1万亿韩元以上。制定资整法的宗旨是把民间投资银行培养成美林或高盛集团,但如此低的自由资本标准违背其宗旨,会引发争论。证券业界认为,如此的标准将量产小型金融公司。

  据金融当局的发表,金融委员会将在这周内预告立法资整法实行令制定案,即金融投资公司的业务认可对象按照营业种类(7个)·投资产品(3个)·顾客种类(2个)细分为42个,按照业务数量最低自有资本将为5亿到2000亿韩元。但很多人抱怨说,把金融投资公司的业务分别为42个,是太过分的措施。大部分人指出,这反而会导致“全面”方式的过度限制。
  就受最多关心的自有资本而言,按照金融投资公司的业务数量将改变。

◆量产小公司,将成为“红色海洋”

  倘若金融投资公司的自有资本标准降低,实际上进入限制消失,运行特定业务的小公司将会纷纷出现。按照政府正在研究的方案,简单的投资咨询业只要有5亿韩元就可以进行业务。

  证券业界担忧,如果这样不但不能发展成全球投资银行,而且因大企业、银行等陆续进军证券业而经营环境将更加激烈,小型金融投资公司之间的过度竞争将出现,会发生“红色海洋”。
  大型证券公司当初估计自有资本将为1万亿~2万亿韩元,忙着确保自有资本,但这次发表以后普遍感到空虚。

  一家证券公司的社长担忧说,“在投资银行市场薄弱的情况下,实际上取消进入限制,委托买卖回扣以在线交易为中心降低到零。证券公司的经营利润将恶化”。

◆有人指出“全面”限制

  许多人批评42个金融投资公司认可对象业务。人们指出,政府口头上说放宽限制,而这相当于引进“全面”限制。在资整法上,金融投资子公司的业务种类有投资买卖、中介、责成、咨询、集合投资、信托等六个。但金融当局把投资买卖按收购业务与否,分别为7个领域。

  此外,投资产品分别为盘中衍生、盘外衍生等三个,顾客分别为专业投资者(主要是机构)和一般投资者(个人)。按照该三种标准,金融投资公司的业务将细分为42个(7*3*2)。证券业界高层人士指出,“我们期待,政府将放宽限制,但反而限制变得更加复杂,仿佛制定‘全面’限制的感觉”。

  另一个资产运营公司代表强调说,“如果把业务细分为42个,今后可以监管吗?应该政府把认可对象简单地分别为6个,这对业界从事者和监管当局都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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