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5年来首颁控价令

发稿时间 2008-01-11 08:55
主限公共产品和必需品…5%上调需要申报

   
 
      中国宣布实行临时价格管制和干预措施,限制社会公共产品及人民生活必需品涨价,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并将惩处行业协会经营者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中国政府提出吸收大量流动性和扩大供应措施后,再一次厉行严控物价的政策 。
  9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示,“要求各部门在春节期间,对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专项检查,保证供应。”

  为此,中国国家发改委下发规定,在一次性提高价格5%以上,或10日内连续提高价格累计达8%以上,都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违者必须退回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若政府拒收申报,不能提高价格, 这是中国政府自1993年以来首次实行价格干预措施。
  主限范围为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学校学费、住宿费亦不能提高 。
  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临时价格管制和干预,显示中国对当前及未来一定时期通货膨胀形势的担忧。尤其近期迫于高油价压力,一些地方的公共事业产品和生活必需品涨价消息频传,使得物价上涨压力增大。在此背景下,出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限制公共产品和生活必需品提价,缓解第一季度特别是春节前后的涨价压力,也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中国去年物价剧增,抑制通货膨胀成为中国政府的当务之急。去年11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6.9%,创11年来新高.而2008年单月CPI涨幅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都会保持在5-6%的较高水平上。
  在此情况下,中国政府纷纷提出相关措施。去年厉行6次的加息和10次的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并宣布大力实行从紧政策。同时,为了控制猪肉价格上涨,发放养猪补贴,对粮食出口征收关税,并实行粮食出口份额制度等,中国在物价稳定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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